有本小說,當中的主角,有24個 “自己”,所謂“自己”,就是多重人格分裂。
聽聞荷里活正拍電影版,Leonardo Dicaprio做主角。
多重人格分裂,其實邊個唔係?
呢個世界,有2類人︰玩Facebook的人 vs 唔玩Facebook的人。
所謂玩Facebook ,都好多種。我認識的主流的“平常FB玩家” ,Facebook就是影下仔女、貓貓狗狗,影下Starbucks 杯咖啡, 男女朋友放閃相,而所ADD的朋友,都是那些大中小學的朋友、公司同事。
這些FB用家,通常都比較簡單率性,用真名、背景資料都是真的。
他們絕對有權叫自己,是the one & the only one “比利”。
但FB世界,絕不是這樣簡單的世界。
像筆者這樣的單細胞生物(思想簡單/低B,背景清白,無不良嗜好) 的前線教育服務員,都有多於一個FB account。
正所謂人生憂患識字始,you fb therefore you are,你想點表達自己,點樣用FB,絕對反映你的人生態度。
心理學大師Carl Jung中persona,在FB就是最好的演繹。
平常人把所有 “認識” 的人,都放在FB中,當中包括︰老闆、情人、朋友,但花無百日紅,你敢說每分鐘與每個人都相敬如賓,以禮相待? 本來FB就是講是非、講人壞話的好地方,但FB充斥著親朋戚友,你想怒X你老闆/老友/情人時,能暢所欲言嗎?
那FB仲要來做什麼? 搵個樹洞好過!
當然,你可以好冷靜地,小心地將status set privacy,邊個睇得邊個唔睇得。但如果你比老細捉入房,X完一個鐘,你仲可以慢慢SET好先爆? 人人EQ這樣高,相信很多人間慘劇都可以避免。
當然,你仍可很保守地,只ADD那些最Friend的人,全部都是朋友,接受你是你,有血有肉的你。
但你不犯人,人亦犯你。
不要說那些明星/公眾人物/政治人,連我這些教育服務員/或一些人本服務工作,也要面對被人找上門。
當然,把FB用作純個人情感抒發,這種真的是很web 1.0的幼稚想法。
而那些明星/公眾人物/政治人、甚至FB大戶(叫得大戶,開名都唔怕,例如︰庫SIR、健吾、King Jer,郁D 都10幾萬FANS FOLLOW)。
FB是個兵家必爭之地,識得玩,就算唔係商機無限,都可以指點江山。
但回到素人層面,你總不能將開眼講大話,我無FB account,除非你係政府高官。
最後的處理方法,就是開多幾個戶口,將人種分類,同時亦是將你的PERSONA分類。比喻︰一個戶口是中同(奇怪的簡稱)、一個用來見客/公事、一個比學生/clients、一個用來到處留言(而又不怕被起底)、一個用來約炮(!!)….百家求百貨,見不同人戴不同面具,本來是天經地義。
但越多account、越會計算,往往越易有關公災難。
一個ACCOUNT,長期唔出POST,就被人得悉是僵屍戶口,但不同戶口用不同語言、口吻、精神狀態來處理,絕對是高手的行徑。
而人的習性,除了喜愛夜浦、亦喜愛呃LIKE,如果被FB呃LIKE荼毒到,慢慢地又想百鳥歸巢,至少會愛大戶唔愛散戶。
所以人地話打牌揀女婿,下次可以考慮多個觀察,如果某人見到個蛋糕就即刻upload上IG 或FB,沒有太多考慮。通常呢D人,唔係太純就太奸,娶/嫁得過。(某D人,有幾部手機、N個ACCOUNT,中伏的機會都是比較多)
Always afraid “mudup” in FB, they are very
ka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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